最後更新日期
2026-10-0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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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 校園藝術品普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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● 書法類共80餘件、水墨類85餘件、複合媒材、攝影類15餘件、立體類70件,總計250件。 ● 已獲委員審核通過列為「特別典藏」:書法類47件,水墨類42件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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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 建立本校藝術品典藏資料庫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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● 訂立「校園平面類藝術品典藏維護計畫審查辦法設置要點草案」。 ● 內容建立「審查資格判定標準」、「財產歸屬權」、「維護與管理規範」…等相關規定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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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 出版實體畫冊與數位典藏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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● 採高品質之數位複製技術,重製藝術品擬真影像。 ● 即時保存藝術品最佳影像狀態,提供研究、展示、教育、推廣、加值等之用途。 ● 同步保存藝術品之完整詮釋資訊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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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. 校園藝術品常態維護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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● 定期進行典藏品清點、檢視、登錄、清潔整理工作,並針對具重要性、歷史性或受重大損害之典藏品,提供緊急修護、維護之協助。 |
藝術品典藏程序: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