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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決選公告】國立成功大學 東寧校區「第一期學生宿舍興建工程」 暨「附設幼兒園興建工程」 公共藝術設置案

一、經出席徵選委員採序位評分法,遴選結果由「阿木司設計」獲得優先鑑價權;序位2為藝術家團隊「大噐小物藝術設計有限公司」;序位3為藝術家團隊「禹禹工作室」。

二、依本案徵選簡章規定,序位2及序位3藝術家(團隊)且平均總分達75分以上者,俟取得本案公共藝術計畫設置權位名次第1與本校完成簽約手續後1個月內,獲材料補助費新臺幣5萬元。

三、本案訂於114年10月下旬整辦理鑑價會議(會議確切時間、地點另行通知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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