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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展覽】國立成功大學藝術中心_成大藝坊展覽合作申請流程

 

國立成功大學藝術中心

成大藝坊展覽合作申請流程

 

11211月6日-藝術中心112年11月第1次中心業務會議通過

管理單位:

國立成功大學藝術中心(以下簡稱本中心)

 

資格:

校內申請單位:本校行政、教學、研究單位為優先,學生社團、校友。

校外申請單位或個人:申請人須為從事藝術創作之個人及單位。

 

地點及其展出類別:

地點:成大藝坊

1.申請展出之作品須為視覺藝術類相關作品(含水墨、膠彩、油畫、水彩、版畫、書法、篆刻、雕塑、陶藝、工藝設計、攝影、綜合媒材等類別之創作;非屬純美術範疇者,如插花、樹石、盆景及各式收藏品展覽,不受理其申請。)

2.本中心審查後同意之新形式科技藝術類展覽。

 

檢附資料:

檢送「成大藝坊展覽合作申請表(附件一)」與「推薦函一份」及送審作品之數位影像,E-mail至em50014@email.ncku.edu.tw,主旨「成大藝坊展覽合作申請_OOO(申請人大名)」。

 

審核:

本中心於收件完成後於1個月後召開審查會議通知結果。

 

檔期協調:

1.本中心於每年度3、4月份規劃新年度「藝術中心年度主軸」及「美學與藝術跨域學分學程課程」之檔期安排,除外之空檔為可申請之時段,且本中心保有檔期安排之權利。

2.審查通過後本中心將聯繫展覽合作約定。

 

申請書下載

聯絡洽詢

(06)275-7575分機50061,展演藝術組 謝小姐。

wen19830816@gmail.com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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